重点实验室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条例
第一条 总则 1、为支持我国航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,激励并支持学生热爱国防,勤奋学习,献身航空事业,培养更多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,中国一航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在南昌航空大学设立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。 2、奖学金中的一部分设立助学金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 3、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每年颁发一次。每次奖励金额为2万元(含评审费用)。 第二条 奖励范围 奖学金面向南昌航空大学从事无损检测技术学习和研究的在校生。其中研究生2-4名。 第三条 奖励名额及金额 一等奖1名,3000元/人 二等奖3名,2000元/人 三等奖5名,1000元/人 助学金10名,500元/人 第四条 申请奖励条件 获得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的学生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 1、积极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热爱祖国,有志于从事祖国航空和国防事业。 2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;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。 3、在学校及市以上级别科技活动中获的奖励。 第五条 管理机构 1、由中国一航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和南昌航空大学共同组成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,主任委员由中国一航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领导担任,执行委员由南昌航空大学有关领导担任,委员由双方各出三名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:修改章程,制定评审细则,批准评定结果。 2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工作处(部),由学院学生工作处(部)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及奖励实施。 3、奖励金额5%作为申报评审的管理费用,由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。 第六条 附则 本条例的修改及解释权在“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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