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机构

组织机构

【字体:

组织运行方式:

   

    (1)重点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。重点实验室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主任由南昌航空大学推荐、报教育部批准任命。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学术活动、行政管理、梯队建设、资源管理等的全面工作,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某些方面的工作。
    (2)重点实验室下设办公室,其主要职责是处理实验室日常行政事务,负责实验室科研项目的管理。办公室设专职办公室主任1名,秘书2名。办公室主任和秘书由实验室主任任命。
    (3)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指导实验室的工作、审议实验室的目标、任务和研究方向,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、年度工作,审批开放基金课题等。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,听取实验室主任作实验室的工作报告。 

 

实验室管理人员:

 

实验室主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沈功田  研究员

 

实验室副主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陈学岗   教授

            敖  波   教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