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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重点实验室卫生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8-10-27 11:31:5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   第一条 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,由使用人负责打扫。几人合用的房间排定卫生值日并标记值日人员。应把各房间清理的垃圾送到卫生间内的垃圾桶里,不得堆放在走廊里。

    第二条 实验室仪器、设备应无积尘,桌椅、地面、墙壁应洁净,物品放置整齐。仪器设备用完后,要盖好罩布,罩布每学期清洗两至三次. 
     第三条 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、做饭、吃零食,不得在走廊、窗外及平台等处乱扔烟头、果皮、纸屑等杂物。 
    第四条 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,应制定卫生工作细则,细则定好后送交办公室。 

    第五条 楼外环境、楼内门厅、楼梯、走廊、卫生间等由清洁工清扫,大家共同维护。

    第六条 不往水池和便池内扔废弃物,以防止堵塞。大、小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。

    第七条 办公室人员每周大检查一次卫生情况,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实验室,提出限期清扫意见,如不改正将在公告栏公开批评。